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5-29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公告如下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2012-05-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抵、退税管理,自2012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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