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家住湖北,有一套住房,但在北京工作,在北京没有住房,单位给其提供了宿舍,象征性的每月收了1元租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定额扣除1500元呢?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由此可见,住房租金扣除只要是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而不论租金支出是多少,均可以享受定额扣除。 应当注意:一是如果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则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二者只能“二选一”。二是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要征营业税吗? 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要征营业税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规定:为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据此,个人出租住房应上述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来源:安徽税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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