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1]328号 2001-06-25 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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