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审查意见 粤府法函[2014]762号 2014-07-09 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 公告(草案)>审查的函》(粤地税函[2014]50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93号令), 我办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于送审稿内容及你局7月8日 报送的关于过渡期的修改内容,我办无不同意见"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送审稿形成正式文件 后,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本一式一份以公函形式(附经 办人联系方式)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并将一份纸质文本抄送我办。 (联系人:卢瑞生,联系电话:83135275 ) 公开方式:不公开 抄送:《广东省人雙渉报》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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