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函[2016]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11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意见的通知

豫地税函[2016]5号             2016-1-1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以来,省局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税银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省国税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署了“征信互认银税互动”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现一并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可在上述已签署协议的指导下,与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或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各级银税合作机制落实到位。

  附件:

  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深圳微众税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税银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郑州易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税银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税银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征信互认银税互动”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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