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2019年1月1日起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2-02
摘要:2月1日,总局发布最新个人所得税申报方面的解答,就纳税人关心的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等热点问题给予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问: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2月1日,总局发布最新个人所得税申报方面的解答,就纳税人关心的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等热点问题给予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相关操作——

年所得12万元纳税申报流程及常见问题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