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鲁财税[2021]13号 2021-6-1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税〔2018〕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山东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8个单位具备2020-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等32个单位具备2021-2025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见附件)。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凡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规定的免税条件,应及时报告省级财税部门,由省级财税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核。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免税期限 |
1 |
山东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0-2024年度 |
2 |
山东体育学院教育基金会 |
2020-2024年度 |
3 |
山东省物业管理协会 |
2020-2024年度 |
4 |
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 |
2020-2024年度 |
5 |
山东省典当行业协会 |
2020-2024年度 |
6 |
山东省固废产业协会 |
2020-2024年度 |
7 |
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2020-2024年度 |
8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 |
2020-2024年度 |
9 |
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10 |
山东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2021-2025年度 |
11 |
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 |
2021-2025年度 |
12 |
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 |
2021-2025年度 |
13 |
山东现代公益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14 |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
2021-2025年度 |
15 |
山东硅酸盐学会 |
2021-2025年度 |
16 |
山东墨子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17 |
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 |
2021-2025年度 |
18 |
山东新时代残疾人教育研究院 |
2021-2025年度 |
19 |
山东省快递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0 |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
2021-2025年度 |
序号 |
单 位 |
免税期限 |
21 |
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
2021-2025年度 |
22 |
山东省保健科技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3 |
山东省团餐行业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4 |
山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5 |
山东煤炭学会 |
2021-2025年度 |
26 |
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7 |
山东省企业家协会 |
2021-2025年度 |
28 |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
2021-2025年度 |
29 |
山东省设备管理协会 |
2021-2025年度 |
30 |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
2021-2025年度 |
31 |
山东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
2021-2025年度 |
32 |
山东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
2021-2025年度 |
33 |
济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4 |
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5 |
青岛滨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6 |
青岛科技大学育发展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7 |
青岛绿华公益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8 |
东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39 |
泰安市教育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40 |
威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2021-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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