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2021-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红十字会 2.崇明区红十字会 3.宝山区红十字会 4.长宁区红十字会 5.奉贤区红十字会 6.黄浦区红十字会 7.静安区红十字会 8.嘉定区红十字会 9.金山区红十字会 10.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12.青浦区红十字会 13.徐汇区红十字会 14.杨浦区红十字会 15.虹口区红十字会 16.闵行区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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