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国税函[2001]6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会计区间调整问题的补充通知[部分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1-08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市)局应将该通知连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文)一并抄送给进入防伪税控的企业。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会计区间调整问题的补充通知[部分废止]

渝国税函[2001]6号          2001-01-08

  税屋提示——依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自2011年9月9日起,本法规市国税局补充意见:“各区县(自治县、市)局应将该通知连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文)一并抄送给进入防伪税控的企业。”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部分废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会计区间调整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流函[2001]2号)转发你们。各区县(自治县、市)局应将该通知连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文)一并抄送给进入防伪税控的企业。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01月0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