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云南省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云南省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有关要求,推动个人退休关联事项实现跨层级、跨部门集成办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与退休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办理过程亟待优化的可联办事项高效整合,集成办理。 2027年底前,将个人退休场景常见关联事项纳入“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退休“一件事”更高效、更便捷办理。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部门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退休“一件事”的整体推进。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召集各相关单位梳理研究各阶段工作任务;统筹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编制及系统功能改造对接工作。 2.省公安厅:负责梳理退休“一件事”中申请人户籍信息确认事项基础要素,参与研究编制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协同完成户籍信息相关数据比对。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梳理退休“一件事”中“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事项基础要素,参与研究编制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统筹指导做好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接,推动退休“一件事”中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按层级按权限进行受理办理。 4.省医疗保障局:负责梳理退休“一件事”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认定”事项基础要素,参与研究编制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协同完成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配合完成退休“一件事”中申请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认定按层级按权限进行受理办理。 (二)省级以下部门 1.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退休“一件事”线上服务功能实现线上受理、后台自动流转、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2.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州(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将退休“一件事”纳入本级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3.州(市)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进度督促,推动退休“一件事”落地见效。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办事要素,优化再造流程。按照“一次提交、一表申请”的原则,全面梳理退休主题涉及的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核准、社保医保、公积金提取、户籍确认等办事场景,对应细化采集对应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支撑办理系统建设信息等要素,合理进行表单去重整合、申报材料精简、办事流程优化,厘清业务前后置关系,形成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和工作指引。(完成时限:2024年5月) (二)规范业务标准,推进系统对接。在全面摸清支撑退休“一件事”业务办理的系统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规划确定业务流转方式及实现路径,完成部门间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申请信息按流程流转至相应部门完成受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完成时限:2024年8月) (三)开展试点运行,做好解读培训。选取全省范围内基础条件好、办事服务量大的州(市)开展退休“一件事”试点,就办理服务流畅度、便捷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反馈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适时开展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解读及业务培训,确保线上线下办事顺畅好办。(完成时限:2024年9月) (四)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监测监管。及时开展退休“一件事”服务政策宣传,提高办事群众知晓度。同时,建立常态化督导和成效监测机制,明确各环节各部门工作职责、服务标准等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调度方式,掌握“一件事”改革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分析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四、技术保障 (一)设立服务专区。设立“退休一件事”线上服务模块,实现申请一次填报、业务内部高效流转、办理结果共享互用,确保“退休一件事”服务功能有效运行。 (二)完成系统打通。加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退休“一件事”服务事项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的有效集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省级统筹,理清工作思路,落实责任分工,优化服务流程,认真组织实施,扎实高效推动退休“一件事”落实落地。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沟通联络机制,高效协同、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及时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系统对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税 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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