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将逐步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齐雷杰 人气: 时间:2014-10-30
摘要:  京津冀三地国税、地税部门2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召开税收协作会议,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以深化三地税务部门战略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议提出,今后将在逐步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

  京津冀三地国税、地税部门29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召开税收协作会议,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以深化三地税务部门战略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协议提出,今后将在逐步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根据协议,三地税务部门将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新格局。通过税收合作,促进区域内企业、人才、资金、商品及其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为三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公平、高效、和谐的税收环境;通过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加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增强区域的税收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共同推进区域税收现代化建设,力争成为全国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和窗口。

  协议提出,今后京津冀三地国税、地税部门将在8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联合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政策构建与完善;逐步统一税收政策执行标准;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协作;推进税收执法协作;深化纳税服务协作;拓展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加强税收科研合作。

  按照协议,三地税务部门将建立京津冀税收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京津冀区域税收协调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和举办税收协作会议4项机制,共同推进合作框架协议落实。

  光明日报廊坊10月29日电(记者鲁元珍)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29日在河北廊坊举行,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通过统一建立互联网办税平台和优化热线服务,采取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的“一统三互”措施,标志着三地税务部门的协作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提供了税收政策配套。

  北京地税局局长杨志强提出,以往在税收政策上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体系,缺乏有效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不协同等。因此需要三地税务部门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做到有破有立。

  天津国税局局长程安亭指出,京津冀地域紧密相连、包容一体,在以往工作中有协助配合的基础。协议的签订使京津冀税收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共同发展有了很好的形式和载体,打破了省市间的区域界线和思想藩篱,是税收工作发展的创新之举。

  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指出,三地六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税收协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同时在实施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强税收协作,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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