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 冀财社[2020]95号 2020-08-13 省级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省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相关规定,现将省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批复你单位,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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