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于2007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材料,并报经我企业所在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以正式公函的形势批复确认了我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资格,并依法明确了具体的抵免额度,所有工作均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请问,进入08年后,我公司是否依旧依法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文件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因此,目前已经停止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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