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1]13号 2021-2-25 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2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能更好地反映我国的实际情况,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程华 联系电话:010-6858074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税屋附件: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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