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警税合成作战中心?这怎么行?

来源:明杰财税 作者:熊华中 人气: 时间:2024-06-22
摘要:要综合考量当前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市场主体的普遍预期、纳税人遵纪守法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依据税警合作的实践情况进一步评估。既要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趋势和各代表性国家税务警察发展的时代潮流,也要考虑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以及相关机构改革必要性、紧迫性这些具体国情。

  这几天,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博汇股份(股票代码:300839等一些上市公司查补税的事情,被自媒体传成“税务倒查30年”,一时间引得舆论大哗,直至国家税务总局出面澄清是正常履职行为,并没有全国统一倒查安排。但舆论方面的另一个动向浮出水面,那就是有人质疑各地成立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必要性、合法性,有人甚至直斥其是非法机构,应予取缔。

  6月18日,资深媒体人、有近千万粉丝的知名网络大V胡锡进,难得地旗帜鲜明一回,发微博建议各地不要挂“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牌子,至少还没有挂这种牌子的地方不要新挂了。同日,一名行政法实务专家王才亮,怒批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把纳税人作为作战对象,不仅违反宪法,必须取缔,而且建议追究批准挂牌的责任。

  很显然,经济下行、财政困难的大背景下,要放水养鱼、不能杀鸡取卵,公众公司的大额查补税造成了误解与反应过度,但把各地成立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视为违法机构,不论什么税收违法行为都要上刑法,当敌人打击,则又是一种误解与反应过度。

  那么各地成立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是不是违法组织呢?当然不是。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在此背景下,2016年5月,“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此后,各地相应建立专门联络机制。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国税地税“合并”。2021年中办、国办又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安部门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至此,警税深度协作机制在全国得到推广,各地相继成立了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公共查到的信息显示,2021年5月,江西省的宜春市率先成立警税合成作战中心。

  但仔细留意上述国办文件的用语,各地挂牌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还只是一种合作机制,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政府机构,并且还是依法成立的。公众对于此事的讨论,实际上涉及到税务警察的问题。相信绝大部分国人头脑中没有税务警察的概念。众所周知,税收是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必须靠公权力强制征收。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多年前就较为普遍地建立了税务警察制度。我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涉税犯罪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后,时任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我国正在考虑建立一支税务警察队伍。但是,这一构想多年来并未在现实工作中推进,仅贵州个别地区试点成立税务警察大队。

  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国早在上个世纪的民国时代,就已经引入了西方税警制度,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长时期就将原先的缉私警察整合改编成为税警总团,直接受财政部管辖,麾下最著名的税务警官是海归孙立人。当时的税警,配有各式枪械、大炮、坦克,了解历史的读者知道,孙立人将军后来带领税警总团改编的新一军远征缅甸,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一名中外闻名的抗日将领。

  那么我国目前是不是没有税警呢?严格来说没有。但也可以说有个雏形,那就是海关缉私警察。因为海关负责征收关税,所以可以说相当于关税税务警察。1999年1月5日,国家在正式成立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的同时,正式组建了专司打击走私犯罪的执法队伍──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缉私警察由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国家赋予缉私警察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职责。他们执行任务时,配备巡逻艇,携带武器。

  实际上,从国际上看,设立税务警察制度,是大势所趋。当今世界头号发达国家的美国,税务警察可配枪执法,执法权之大他国望尘莫及。正因如此,美国人家喻户晓的一个人生常识是: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美国联邦税务人员并无统一的制服,在日常情况下,职员穿着比较随意,只有出现在公众场合时,才正式着西服套装,打领带。但税收刑事调查人员在执行搜查、逮捕等任务时,必须身穿蓝黑色夹克(也是政府刑事调查机构的识别性服装)。在执行某些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他们也穿防弹衣。

  通常,美国税务局征讨税款的法定期限为10年。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一直顺延。他们可以依法查阅个人的一切财产记录,在被查证属于偷漏税行为后,税务警察可以冻结个人存款、收缴财产,甚至拍卖个人私产。

  回到我国当前的现实中,对于各地已成立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作战”用语要如何看待呢?这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思维和习惯问题,只要留意一下,我们会发现,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泛战争语言,例如统一战线、教育战线、政法战线、文化战线、外交战线、舆论陈地等等 。我们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新中国成立75年了,我们仍然在庄严的场合要高唱“冒前些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华为的创始人任正非,出身行伍,在华为广泛使用军事术语,如“战役”、“军团”、“前线”、“后方”、“铁三角”、“攻山头”等,他还有句管理名言“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战斗”。在我国,战线实质上是工作领域的涵义。具体到警税合成作战中心,之所以用“作战”字眼,要旨在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克服工作困难,绝非意味着要与所有纳税人对抗、打仗。

  那么我国现在是不是需要设立税务警察制度呢?笔者认为,要综合考量当前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市场主体的普遍预期、纳税人遵纪守法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依据税警合作的实践情况进一步评估。既要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趋势和各代表性国家税务警察发展的时代潮流,也要考虑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以及相关机构改革必要性、紧迫性这些具体国情。综合考量,设置税务警察制度的条件似乎还不成熟。

  回到现实中,对于已经成立的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无疑不能取消,在税警合作机制畅通的前提下,可以暂缓挂牌新的联合机构,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多向公众做沟通、宣传、解释工作。对于警税合成作战中心里面的“作战”的文字表述,可以改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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