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4-07-01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和清理。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特殊纳税人登记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予以发布。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条款修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2014-7-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本法规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和清理。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特殊纳税人登记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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