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5]5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5-05-13
摘要:你局《关于对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青地税发[2004]3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青海省三江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给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不属于企业的整体产权交易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504号        2005-05-13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青地税发[2004]3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青海省三江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给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不属于企业的整体产权交易行为。因此,在青海省黄河尼那水电站整体资产出售过程中,其发生的销售货物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5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