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新增了第一、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第二、回购股票冲减“实收资本”同时增加“库存股”。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指南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应采用交易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汇率或近似汇率,不产生折算差额。因此取消了“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明细账。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明细账。 盈余公积: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按实际金额贷记“盈余公积——已归还利润”。 (四)成本类 制造费用: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制造费用核算。 (五)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应用指南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采用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计价。其他没什么大的变化。 营业外收入:应用指南增加了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 管理费用:增加了第一、企业生产车间(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核算,第二、开办费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原记入管理费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等统一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五、将原来同类型的科目合并为一个科目 周转材料: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摊销法核算。但指南又增加了第三种方法“分次摊销法”。 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核算内容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中的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其他应交款核算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等。第二新增原来不作为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发放非货性货币性福利,辞腿福利和股份支付。 发出商品: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的核算内容。也就是核算商品已发出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这些业务。 应交税费:主要核算包括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的中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河道维护费等。 六、新增和取消的会计科目 (一)新增了共同类科目包括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 (二)取消了下列科目: 1、“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目前的应用指南中未明确,在应用指南的草案规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账户的余额转入“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正式的应用指南和科目表取消了这两个科目并且未作任何说明。 2、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其核算内容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由“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三个科目核算。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是持有至到期的短期投资的减值准备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他短期投资应作为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4、应收补贴款:其核算内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5、自制半成品:不设这个科目了,但制度未明确工业企业自制半成品如何核算。 6、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委托贷款、待转资产价值 7、已归还投资:作为实收资本的明细账,其原来核算内容转入“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8、补贴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单位。 9、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表中未单独设置这两个科目但在解释在建工程科目时提到如果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也可以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这种设置方法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做好预测和决策不至于在工程未完工就减值。 10、递延税款:核算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差额,在现行科目体系中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在各类科目中新增了一些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来核算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持有至到期长期投资的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及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担保余值: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累计摊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这样处理能较好的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原始规模。 商誉: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企业只反映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反映自创的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就是原来递延所得税的借项。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递延所得税负债: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的贷项。 另外还设置了租赁收入、库存股、研发支出、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机械作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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