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入第三阶段,关于纳税申报、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和抵扣、关于税负……纳税人在实践中碰到了诸多实际存在的问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快来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1. 纳税人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自行开具专票? 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自己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纳税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自己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纳税人必须先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二是纳税人须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并在电脑上安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购买的税控专用设备可在增值税应纳税款中全额抵减。 2. 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份应如何申报? 问:营改增之后,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7月份应如何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在2016年7月申报期内,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3. 6月份开的营业税发票7月份申报时如何填报? 问:我单位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6月份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在7月份申报缴税时应如何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应将营业税发票上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相应栏次。 4. 其他个人出租商业用房能否申请代开专票? 问:其他个人出租商业用房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文件规定,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如果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在本地取得的住宿费专票能否抵扣? 问:我公司在本地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住宿服务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 试点前已缴过营业税没开票的业务,现在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问:我公司试点前发生的并已缴纳过营业税的业务,当时没开票,现在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吗?开票后是否还要再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试点前发生的并已缴纳过营业税的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向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纳税人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 7.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按税率还是按征收率? 问: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客户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我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能否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税率缴纳和代开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小规模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只能按法定征收率预缴税款,税务机关也只能按法定征收率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8. 6月份新办的企业,7月份申报要填税负分析表吗? 问:我公司是6月份新办的企业,7月份申报是否需要填税负分析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2016年5月1日以后新设立登记的试点纳税人,由于之前未缴纳过营业税,对原营业税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因此,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9. 税收负担增加或减少,税务机关咋算的? 问:税收负担增加或减少,你们税务机关咋算的?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营改增税收负担的增减变化,是在同一销售收入的基础上,计算税收绝对额的增加或减少。也就是说,需要比较的是当期经营活动适用增值税制度与适用原营业税制度的税负差异,用当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去同一销售额按原营业税制度计算的营业税,正数为增加税负,负数为减少税负。 10. 税务局推出的免填单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问:我是一名老会计,现在听说税务局推出免填单服务,真是好事。这免填单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啊?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谢谢。目前,免填单服务范围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开具6大类业务,包括24种表证单书,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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