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来自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赋税收入,决定税源变化的因素包括经济增长、财税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水平,我国对税源征收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人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等对税源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运行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理论基础——杨格定理 1928年杨格在《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文章中指出:分工和专业化是递增报酬实现的机制,市场容量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分工的规模,而分工是一个网络效应,不仅应该简单地扩大规模,还要考虑整个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杨格的上述观点,称为“杨格定理”。 分工和专业化是效益递增重要的实现机制,在税收征管中运用“杨格定理”和先进的科技力量,是促成税收分工精细化和管理专业化的最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关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等跨部门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开始“金税工程”的建设工作。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开始走向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发展道路。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容 (一)原则 1.税源科学分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立足点。 2.管理客体科学分解、管理事项适度分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3.管理主体科学分工、科学确定机构职能、职责分解,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保障。 4.实施信息管税、强化风险管理,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二)基本任务 1.税源科学分类,以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为主,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 2.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机构和岗位职责。 (1)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将原有按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机构改变为按规模(行业、税种)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 (2)根据税源分类和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对重点税源,设置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两类岗位,按岗位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3.建立和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4.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纵向互动机制——从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到税收管理员,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反避税、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 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实现经济税源信息共享机制。 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规划、规程,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反馈和考核税源管理与征管状况。 5.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 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税源信息,做好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运用纳税评估模型,深化数据分析,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建立税收风险识别、排序、任务下达、处置、反馈、考评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管控税收风险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平台,构建税收基础管理、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管理高度融合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机制。 6.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为税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明确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完善绩效考核和能级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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