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委会[2006]22号 2006-09-14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0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7391个税目下的商品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见附件)。 税 屋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06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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