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3]53号 2023-12-28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税屋附件: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 2.天津市景华公益基金会 3.天津市孙洪森助学基金会 4.天津市仁爱教育基金会 5.天津市光明慈善基金会 6.天津市恒银慈善基金会 7.天津茱莉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天津市融创公益基金会 9.天津市海棠公益基金会 10.天津市职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天津市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13.天津仁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4.天津市和平区慈善协会 15.天津市河东区慈善协会 16.天津市南开区慈善协会 17.天津市河西区慈善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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