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函[2009]11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防伪系统服务单位监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4-21
摘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管。2009年省局印发了《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赣国税发[2009]14号),对税务机关加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管。

  三、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2009年6月底前,各地税务机关要普遍开展一次对本地区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工作情况的清理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服务单位销售通用设备情况、提供服务情况及收取培训费和服务费情况。要重点检查服务单位是否存在借机搭售、强行推销和高价销售通用设备的行为;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有无收费不培训、收费不维护、少服务多收费等问题。同时,要对《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对属于问题投诉的,要跟踪检查并走访落实。税务总局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地的检查情况务于2009年6月底前书面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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