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产收到租金大多数人都知道要缴税,但在租赁市场上经常是“压一付一”或“压一付二”等方式收取租金及押金,即同时收取一定的押金。这类押金也需缴纳营业税,但经常被出租人忽略。 应税收入不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将面临相应的税收处罚。 税屋提示—— 2、纳税人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向对方收取的押金,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若发生退还押金,可充许从当期计税营业额中予以扣减。 3、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