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年终岁尾,你是不是老早就翘首期盼着单位能发些福利?1月9日,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的相关规定做出明确解释:会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自己的合理权利,尽管大胆去争取! 去年7月, 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相关政策——《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 全总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 ▌哪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 《补充通知》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但这些开支,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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