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挂名法定代表人,甚至作为财务岗入职条件,财务人员怎么办?笔者认为,有三个问题需要考虑:1、部分公司老板为什么不自己作法定代表人?2、财务人员作为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3、无法拒绝时,财务人员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一、为什么部分公司老板不自己作法定代表人? 这个问题,总体不外乎两个原因:1、不能。2、不愿。 (一)为什么部分老板不能自己作法定代表人? 对此,我们需要知道,什么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此之外,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第一百零五条等规定,公务员、律师及军人等不能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为什么部分老板不愿自己作法定代表人? 老板不愿意自己作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原因很多,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1、老板还未从其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竞争对手企业)正式离职或尚处于竞业禁止期限内,担心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会引起其他企业的关注甚至会被发起法律程序。2、公司业务操作不规范甚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担心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案发时会被追究法律甚至刑事责任。换句话说,就是想事先找个“顶包”的主。3、公司业务繁忙,老板没时间行使法定代表人职责。比如京东系有400多家公司,需要经常去银行、税务局、外汇局等部门认证、签字等,如果都是刘强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刘强东就无法行使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等职责。 二、财务人员作为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老板不自己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较多。财务人员当法定代表人,风险最大的是被老板用来“顶包”、“顶责”,存在极大的刑事责任风险。其它的情形下,担任法定代表人存在行政或民事法律风险。 (一)公司老赖,财务人员被限高 如果挂名公司对外欠债,被债权人起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财务人员可能会被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规定,挂名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挂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这对财务人员的日常生活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二)公司违法,财务人员被处罚 如果挂名公司从事违法行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财务人员可能会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于行政处罚。比如: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命令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诸如此类规定,可谓“数不胜数”。 (三)公司犯罪,财务人员被判刑 如果挂名公司从事犯罪行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财务人员很可能会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法院判处刑罚。理论上讲,若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获得,公司从事犯罪活动,与挂名法定代表人无关。但是同时又是财务人员的身份,将使得这一辩解显得“惨白无力”。因为一名财务人员说自己不了解公司的业务,没参与公司的业务活动,是不符合常识的。既然你参与了公司的业务活动,公司的业务活动又是犯罪活动,同时你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被认定为犯罪活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是大概率事件,无从逃脱。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财务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较一般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更高,因为财务人员一定会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一旦涉刑,极有可能有“牢狱之灾”。 三、无法拒绝时,财务人员如何规避挂名法律责任? 生活中存在着非常多的无奈,比如虽然你对上述法律风险很排斥,但面对老板的要求,你可能无法直接说不,因为你需要这份工作。那么,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已成为不能拒绝的事实,你该如何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呢?笔者认为,应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签订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当不得不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时,笔者强烈建议:一定要和公司及主要股东签订《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在该协议中,至少要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明确:1、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原因;2、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期限;3、挂名法定代表人到期后的处理(主要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强制要求及不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违约责任);4、挂名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报酬;5、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使用流程;6、挂名法定代表人对外行政责任的实际承担;7、挂名人对挂名签字盖章文件的掌握。 (二)随时掌握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及印章所盖文件情况 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时,为了使用方便,公司会要求将法定代表人个人章交公司老板或者亲信使用,但若真的出了问题,估计公司及老板会将责任都推到你一个人身上。所以,笔者建议财务人员:1、必须随时掌握法定代表人个人章。2、随时了解法定代表人个人章所盖文件资料的内容。 (三)发现公司犯罪,即时以书面形式辞职,并保留之前的工作记录 有些公司不是一开始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犯罪道路的。但是作为财务人员,应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一般员工,更为了解。所以,担任财务更容易发现公司经营的异常,包括资金链断裂、老板破路、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等迹象。所以,一旦发现公司犯罪,建议即刻以书面形式果断提出辞职,以便撇清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保留好之前的工作记录,以供证明自己未参与犯罪活动。同时,及时督促公司变更登记新的法定代表人。 财务人员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是老板的信任,也可能是老板给你挖的坑。希望财务人员擦亮眼睛,做好职业生涯的风险防护,莫被表象遮蔽了双眼,落得个身陷囹吾的境地。 四、让财务人员当法定代表人,公司也有风险 其实,让财务人员当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实务中就出现过,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案例。在江苏拓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帮明与南京浩然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就认为,案涉合同明确载明的甲方即为拓创公司,虽未加盖拓创公司的公章,但有拓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平邦明的签字,应视为平邦明系代表拓创公司与浩然公司订立案涉合同。遂判决,拓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浩然路桥工程款500000元及利息。 这个很好地说明了一个问题,老板让财务人员当法定代表人,若财务人员有不轨企图,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是可以让挂名公司承受最终的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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