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务抵扣 (含如何区分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 6.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科目 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5%)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5%)×3%/5% 贷:银行存款/现金 7.申报表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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