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2-21
摘要:根据省相关部门关于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规定,从2018年1月起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后的下限为3170元。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相关部门关于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规定,从2018年1月起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后的下限为3170元。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