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7-28
摘要:过渡期内,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在原管辖范围内继续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相关印章、表证单书等继续合法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批准,南通市“撤销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设立新的南通市崇川区;撤销县级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为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税务机关相应机构调整完成之前(以下简称过渡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过渡期内,纳税人(含新办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的办理途径、方式等维持不变。

  二、过渡期内,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港闸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在原管辖范围内继续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相关印章、表证单书等继续合法有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