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建筑安装行业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工程款的情况比较严重,而且主要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人承包商。 主要表现为将在工程中购买的材料发票直接作为工程结算发票给发包单位进行报账,审计中就发现某乡镇开支的工程款中很多是以建筑商用购买水泥、钢材、石料、砖以及水电器材等建筑装饰材料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发票;一些承建公路工程的建筑商还使用工程车辆的燃油费发票作为结算发票;故意不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以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达到偷逃税金的目的。这种现象在乡镇较为普遍,在行政事业单位里小额工程结算中也存在,今年我在某乡镇审计时仅抽查就发现该镇用材料发票进行工程结算的资金达229万余元,偷逃税金7万余元。 建议税务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税收稽查力度,同时加强对发票的稽核力度,并加强完善建筑安装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规范企业纳税申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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