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如何影响纳税人办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5-10-26
摘要:[主持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曾经是众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美好期望,而现在,这份期望已变成现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这些曾让纳税人


国地税合作这事儿,纳税人和社会怎么看?

中国税务报              朱彦 刘群祥 姜传武

国地税合作,纳税人和社会怎么看?为了让国地税合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变税务部门“端菜”为纳税人“点菜”,不久前,湖北省税务部门邀请了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财务部副总经理张莉,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湖北奥山集团董事长邬剑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从纳税人和专家的角度,对国地税合作提出意见。

3位嘉宾共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联合加强税收宣传。张莉建议,国税局、地税局应该建立统一的宣传平台,加强涉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邬剑刚建议,加强培训和辅导,让纳税人更加了解税收知识和业务流程。叶青建议,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让社会明白如果没有优惠政策,纳税人会缴多少税,有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纳税人会少缴多少税。

二是细化合作具体职责。邬剑刚表示,“非常期待国地税合作2.0版和3.0版出台!”张莉建议,遴选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团队,细化国税地税各类合作事项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同时,她还建议税务部门对于执法过程中具有普遍性、争议性问题,以及因业务创新带来的税企分歧,要“勤交流、多分析、层层报、缓定性”,避免不同地区税务部门对同一问题处理不一致。

三是共用办税服务平台。张莉建议,国地税联合建立统一、标准、权威的纳税服务平台,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地税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开立、涉税审批等业务的“一站式、全覆盖”。叶青建议,让纳税人进一个办税服务厅办妥国地税两家事,简化办税流程,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组织代码“三证合一”要上升到统计登记、社会保障登记、印章许可登记“六证合一”。

四是拓展“互联网+”业务。张莉建议,优化整合完善统一国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日常税款申报缴纳以及报表填报等业务由网络服务厅办理,对于较为复杂的业务提供预约功能,缓解实体服务厅压力。网上办税服务厅除了统计税款、收集客户基础信息外,还应增加管理分析和评价预警功能,便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使用。叶青建议,做好“互联网+”,打造湖北税务APP,依托纳税服务和网络开票为核心的税务私有云、税务行业云和税务公众云,以网络开票机、网络税控收款机、自主办税终端为核心的各种智能税务云终端,从线下到线上,让“税务云”服务税务部门、公众和纳税人。

五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叶青建议,国地税共同进企业,不要分两次去企业办事;要共同成立和聘请专家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纳税人协会,合并两个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同开展税收分析,要从税收角度去分析、帮助企业解决目前遇到的困难,而不要过分强调税务部门困难,提高税收分析的精准度、说服力、开拓领导思路。
 

国地税合作规范 对税企双方将产生啥影响<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这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税务总局根据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台的又一个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巩固和拓展,是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持续和优化。

《合作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各地创新合作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了空间。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各级国地税部门加强合作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以国地税双方实际业务需要和纳税人合理服务需求为基础,以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和提高征管效能为出发点,规范国地税双方合作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齐心协力做好纳税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税务部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现实需要,是税务部门创新管理、强化征管的必要举措,是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时代要求。

《合作规范》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按照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要求,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完善机制,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服务更便捷、征管更高效、执法更公平。纳税人办税更便捷 推进国地税合作,首要目标就是要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

为此《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如: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合作规范》要求国地税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在8个开放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一机双网双屏”办税。从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到发票管理,无论是国税局业务还是地税局业务,纳税人均可以在任何一个窗口一次办结,达到了“进一道门,办两家税,三家都省事”的效果。征收管理更高效 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需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征管效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办税负担,降低征纳双方办税成本。

《合作规范》中规定了13项国税、地税征管互助方面的事项。其中在“委托代征税款”事项中,要求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协同加强税收管理;在“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双方共享定额核定信息,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

北京市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城建税等税费,今年1至5月委托代征户数为70.02万户,代征税费73.99亿元,有效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税收执法更公平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地税合作,一项重要的内容是要在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协作,规范执法行为,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合作规范》中规定了5项促进公平税收执法的合作事项。其中在“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河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实现了国地税“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该标准实施以来,河南省国地税采用简易处罚程序处理的案件占比下降15.8个百分点,月均减少1298件,营造了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