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2016-5-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的规定,经研究,《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