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A公司办公室饮用水,全部由某品牌桶装水供应企业提供,一个月结算一次,桶装水供应单位可以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A公司收到桶装水采购发票,是属于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答 A公司为办公场所提供饮用水,属于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因此,属于集体福利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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