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徐汇区龙的美术馆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徐发[2020]13号 2020-3-20 各税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徐汇区龙的美术馆等9家单位获得徐汇区2019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徐汇区2019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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