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二)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8-18
摘要: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申报错误更正”——找到对应所属期点击“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二)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税务局      2021-8-18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给您提供更便捷安全的“非接触式”办税体验,黄石市税务局整理汇编了多项常见涉税业务的办理路径,请您尽量选择以下渠道办理:

  一、申报缴款

  1.纳税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对应税种进行申报。

  (2)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申报缴税(费)”——选择“增值税小规模一键零申报”。

  2.更正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申报错误更正”——找到对应所属期点击“更正申报”。

  3.扣缴税费

  (1)已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

  (2)未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下载手机“云闪付”APP——选择“税费缴纳”。

  (3)网上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账户性质“1120一般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保存——返回“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网签三方协议”——点击“新增”,录入相关信息,验证。

  二、信息报告

  1.实名采集

  微信方式: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功能菜单——实名办税——实名采集——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输入手机号、税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查询——开始活体认证——快速认证——提交——登记成功即可。

  支付宝方式: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税务——税务实名认证——实名采集——同意并认证——采集本人人脸——输入税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提交认证——采集成功即可。

  2.税(费)种认定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综合信息报告”——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我要调整经营内容(税种调整)”。请注意:如涉及到经营范围变更,需先在“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经营范围,再进行税种调整。

  三、发票业务

  1.发票申领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请注意:纳税人需要核对邮寄地址选择邮寄送达,纳税人无需支付邮寄费用。

  2.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代开发票”。

  请注意:(1)部分收入不能在网上申请代开:房屋出售、出租产生的收入;医疗器械、药品、卷烟生产经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需要国家许可的收入;建筑安装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3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其他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税)的收入等。(2)自然人为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无法代开。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请注意:纳税人在该模块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待办税服务厅后台受理票种核定后,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网领专票,邮寄送达。

  4.增值税发票增量、扩版业务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

  请注意:纳税人可在该模块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增量、扩版。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将在后台及时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申领发票。如果初次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自行开具。

  四、社保业务

  1.城乡居民缴纳社保费

  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代缴)为例:(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信息——点击提取核定——确认——缴款。请注意:缴费人可以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村组)”。

  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选择申报表“社保费(按核定)申报表”——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点击添加,勾选对应核定单号申报。

  3.社保费补缴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输入社保号,选择“未申报认定月份”按照补缴单选择月份——选择核定编号——点击“2XXXXXXX”9位数补缴单,点击申报。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机关养老保险及年金”—选择所属期(默认为上一月份),点击“申报”按钮,按认定单编号逐个进行申报。

  五、证明开具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无欠税证明:

  (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证明开具”;

  (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证明开具”——选择“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