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条款修订]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12-2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 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 单位:元/平方米
2、本表所列四项成本中含:墙改基金;不含:人防异地建设费、配套中小学校委托代建费及二次供水维运费。 3、本表所列四项成本中含每平方米60元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超过部分经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可据实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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