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2-26
摘要: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39号)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2005-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条款修订]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12-26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39号)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2005-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

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

单位:元/平方米

竣工年度
项目类型
2011 2012


1、多层住宅及底商(7层及以下) 1447 1510
2、小高层住宅及底商(8层以上11层以下) 1797 1865
3、高层住宅及底商(12层及以上) 1895 1963
4、联排别墅 1597 1660
5、独立别墅 1747 1810




1、多层(7层及以下) 1547 1610
2、小高层(8层以上11层以下) 1897 1965
3、高层(12层及以上) 1995 2063

  
  1、本表中“竣工年度”是指工程质量检验部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竣工日期的所属年度。

  2、本表所列四项成本中含:墙改基金;不含:人防异地建设费、配套中小学校委托代建费及二次供水维运费。

  3、本表所列四项成本中含每平方米60元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超过部分经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可据实扣除。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