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征字[1996]2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01-03
摘要:今年按“宏观上完善统一,操作上因地制宜”的原则,扩大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为此,省局要制订下发《地方税征管改革扩大试点方案》,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抓紧实施,要充分发挥首批18个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排头兵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征字[1996]2号        1996-01-03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加强地方税收工作,推进依法治税,细化征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努力完成地税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二次全会多次强调要“加强税收征管”,这就为税收工作实现“向征管转移”明确了方向。为了保证税收工作的转移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行,必须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一要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的观念。要把过去注重以减税让利来涵养税源,促产增收的观念,转变为依法征税,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依法征税是最大的促产增收的观念。二要树立征管并重的观念。由重征收、经管理向征收管理并重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征管上,想征管,议征管,齐心协力抓征管。因为一方面新财税体制实施后,税务系统尤其是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法征收管理,因而向征管转移,加强征管工作是税务机关各业务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另一方面,管理工作规范了,就能大大降低征收工作的难度。三要树立征纳责权分清的观念。要澄清过去那种把包办代替纳税事务视为服务的模糊认识,严格依法分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应由纳税人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地税机关切不可越俎代庖,而应当依法监督;属于税务部门征管职责范围的工作,不得推诿,必须履行职责,加强服务。四要树立规范统一的观念。要改变过去对税收征管过分强调因地制宜的观念,逐步增强规范统一的意识,以加强科学管理,适应征管现代化的需要。五要树立征管效益观念。征收效益原则要求既要讲有效征管,又要讲征管的效率。这就要求实行精细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二、认真贯彻执行征管法,加快税收征管法制建设

  今年一要认真研究制定“安徽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以奠定我省地方税收管理的法制基石。二是进一步细化地方税征管工作。总结、推广印花税、资源税等潜力较大,但管理较弱的税种的细化征收管理经验。各地要抓紧总结,将经验材料于6月底前报省局。三要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进一步规范征管执法秩序,改善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要继续组织执法检查,针对税法、征管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各地4月底做好这项工作,省局将组织互查。

  三、发挥示范作用,扩大征管改革试点

  今年按“宏观上完善统一,操作上因地制宜”的原则,扩大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为此,省局要制订下发《地方税征管改革扩大试点方案》,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抓紧实施,要充分发挥首批18个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排头兵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新试点单位11月底努力达到以下改革目标:1、扩大自核自缴申报纳税,实行“蓝色申报”的比例比上年有显著提高;2、专管员管户的制度基本取消,新的征管系列建立并有效运行;3、办税大厅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实现税银一体化和广泛开展税务代理;4、以运用计算机征管为主的监控功能增强,使用省局统一的软件;5、稽查人员占全部人员的比例达到40%以上;6、征管制度健全,配套措施得力;7、按新的税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省局12月份组织验收,在此基础上评选“全省地税征管改革先进单位”。

  四、建立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制度,实行全面申报纳税

  自4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地方税纳税义务人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由地方税务机关核发“地方税务登记证”或“注册地方税务登记证”。并以此进一步摸清税源,建立纳税信息资料。有关开展地方税务登记工作,省局将另行通知。税收会计改革的全面推开,要求把纳税申报作为牛鼻子抓住不放,必须从今年元月1日起全面实行。原则上要求应申报缴纳的纳税户申报率达到95%以上,少数交通不便,县城以下的地方,可以制定分年计划,逐步达到目标,1996年目标按入库税款额的80%以上要经纳税户申报缴纳。按这个目标,各地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实行申报的税种和税源大户,列入1996年达标计划。

  五、加快税收征管

  现代化步伐,有的放矢强化业务培训。今年省局组织设计开发“地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各地不要单独开发,以免多头开发,重复建设,人为造成浪费;现已开发完成的软件,在统一的软件未推广之前,应当继续使用,并加以完善,为征管系统的联网和兼容奠定基础。实现向征管转移,必须抓好税务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培训。培训的重点是税务稽查技能的培训,主要内容是财会知识和稽查方法,各地7月底前要将有关人员培训一次。计算机应用的培训,主要内容是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软件的操作等。各地要制定计划,逐步使全体税务人员了解计算机征管运用程序,一定比例的人员取得初级以上计算机合格证,能上岗操作,其中,财会和征收大厅的征收人员要取得二级证。同时,还必须注重对纳税人的辅导。

  六、加强与部门配合,建立地方税收执法保障体系

  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银行、财政、国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在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的核对,检查纳税人的协查,欠税的清理和预防的审查等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更加密切地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要巩固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税检室、税务法庭、税务治安派出所等组织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各地要加强税收执法保障体系的建设,抓紧总结协税护税和司法保障方面的经验,于4月底前上报省局,以便交流推广。

  七、贯彻分税制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征管范围

  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两年来,大大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已充分展示新体制的重要作用。分税制的核心内容是: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实践证明:凡遵循这一原则划分好征收范围的地方,国、地税的征管工作都得到了加强,避免了税款流失和混库现象的发生,增强了地方财力和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也增强了国、地两局的团结、协作;凡没有按照这一原则划分好征收范围的地方,矛盾不断,征管力量相互抵消,税款流失和混库现象严重。因此,要求各有关地市县的地税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当前税收征管形势和存在问题,讲清政策规定和划分好征收范围的客观必要性,争取支持,不等不靠,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八、坚持依法征税,大力组织收入

  税收政策法规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唯一依据,依率计征,应收尽收是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原则。组织收入工作是落实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中心环节。各地在组织税收收入中,必须坚持依法征税,既不能收过头税,也不能有税不收。各地要从政治上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这个问题,继续认真贯彻皖政(95)明电104号和150号精神,绝不能违背税法随意扩大征收范围,收过头税,绝不能为图虚名而弄虚作假,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经济的长期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绝不允许这些行为在我省发生。今后如再发现违反政策收税,收过头税和搞推派税行为的,一律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1996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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