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所属单位2002年度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3]194号 2003-6-16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关于2002年工资总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请示》(石化集团鄂财[2003]25号),要求对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02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分解方案准予税前扣除。经省局审核,同意对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2002年度工资总额2233.60万元,在规定标准内(详见附件)准予税前扣除。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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