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2018-3-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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