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选案管理是提高稽查效能的关键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  稽查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一环,选案是否准确决定了稽查效率的高低。稽查选案通常是根据日常税收征管资料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的涉税信息结合计算机选案、随机抽选、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国际情报交换和金税协查产生的案件...
稽查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一环,选案是否准确决定了稽查效率的高低。稽查选案通常是根据日常税收征管资料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的涉税信息结合计算机选案、随机抽选、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国际情报交换和金税协查产生的案件、纳税评估环节移送案件。近几年来,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在选案工作中不断探索,致使选案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活动。本人就从事选案工作谈点自己的观点。
  一、目前稽查选案存在的问题
  (一)、选案准确率不高
  目前对稽查选案准确率要求越来越高,这对控制选案的随意性和减少稽查成本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增强了案源管理岗位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从稽查工作的现状看,本人认为,影响稽查选案准确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下方面:1、日常选案资料短少。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征收管理资料,目前,由于受征管条件的影响,信息来源渠道少,使稽查选案时获取的资料不够全面,只能查询一定时期的纳税人的纳税资料,从中将税负较低的或申报情况异常的纳税人,纳入案源管理。
  2、专项检查选案。每年的专项检查只能将同类型的纳税人作为稽查对象,选案准确率无从谈起。
  3、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举报案件放在优先位置检查,上级交办的案件必须有回复结果。举报案件根据目前情况,举报线索可信价值不高,有不少是不实的举报,这样就导致选案准确率偏低。
  4、选案人员力量不足。选案工作人员长期不与纳税人接触,纳税人数量多,导致稽查选案工作量大,不能对纳税人进行有关纳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建立具体的基期数据、平均值和打分标准。因为这项工作比较繁锁,且要求人员素质较高,不但要熟练掌握税收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还要有比较丰富的财会知识,力量不足影响着选案质量。
  因而稽查对象的确定不够准确,在选案环节所确定的对象,往往在稽查部门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实施稽查后,结果却没有发现纳税人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使税务稽查的效率大大降低。
  (二)选案工作计划不稳定
  当前,偷税、逃骗税等案件比过去有明显的增加,需要进行税务稽查的对象越来越多。但目前税务人员的数量、素质和效率与工作需要之间又存在着矛盾,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计划过大,工作任务难以完成,计划过小,工作职责难以履行。
  (三)稽查考核指标制定不科学
  各项工作完成的怎么样,是靠考核指标说话。稽查质量考核体系中有一项考核指标就是稽查面的问题,即稽查户数占整个税户多少,或者是每月人均检查多少户,这一指标只考核稽查选案的数量而忽视选案的质量,不利于提高选案人员工作责任心。同时在这一指标指引下,有时检查人员为完成稽查计划,采取舍本求末的做法,变质量服从时间,稽查质量和效果都在大打折扣。
  二、有效开展选案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机制
  由于选案人员既不能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的情况不了解,只能依靠税务征管信息系统提供的纳税数据进行分析选案。影响选案分析,导致稽查选案准确率偏低。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包括纳税人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纳税人的收入信息、财产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出口信息、租赁信息、货运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等。只有借助于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细致准确的、完整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科学地挑选一系列选案指标,才能保证稽查选案的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
  (二)高素质的选案分析人员
  实行选案专业化并对相关人员培训,提高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制定出选案人员的选拔标准,选调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的税务干部逐步充实到税务选案队伍上来。同时还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把案选得准,查得准。
  (三)畅通的内外配合机制
  稽查选案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引入纳税评估理念,完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对外要建立信息传递制度,稽查部门应定期与审计机关、财政、地税等部门交流信息,将他们查处的属于国税机关征管范围的有问题户及时列入日常选案计划中,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料,实施稽查,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对内要加强与征管部门联系,定期召开征管人员碰头会,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畅通举报渠道,扩大协护税网络,提高群众协护税工作的积极性,为税务稽查提供更为丰裕的案源。纵观历年的举报案件,举报案件的稽查选案率比较高。这是因为举报人往往掌握纳税户的税务违法情况第一手资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税务违法举报活动,从而为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案源。
  (四)积极探讨新的选案办法和途径
  实行选案调查,可改变过去将案头资料作为选案的唯一依据;召开查前分析会,要求选案人员必须注意搜集当地的有关经济信息,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以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应弱化稽查面的考核,将选案准确率列为考核指标,以增强选案人员责任心,提高稽查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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