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1988年以来省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4]46号 2004-4-19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办发电〔2002〕56号)精神,经过认真审查清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1988年以来省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 税 屋附件:废止文件目录(11件)。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 税 屋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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