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津政发〔2022〕20号 2022-08-27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7日 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导向,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和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计量需求,全方位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加强服务本市重大需求的计量科技创新,加大基础、前沿和应用领域计量薄弱环节技术研究,强化计量科技场景应用,推动计量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标准物质研制,激发计量科技创新活力。探索新型计量监管模式,推进计量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深化计量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计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需求牵引、供给提升。以服务制造业立市战略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计量工作的出发点,加强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发展新型计量供给模式,强化计量服务支撑,加快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联动机制。 坚持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坚持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加强政府对计量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重点在公共安全、民生保障方面强化政府的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法、规范开展计量、测试等高端技术服务,促进计量能力建设向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坚持协同融合、开放共享。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依托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稳步推进京津冀计量工作协同发展,形成共建、共享、互补的计量发展格局,推进计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本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部分专业领域项目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计量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的作用更加突出,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天津科研和产业特色需求,攻克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可控的计量仪器装备和标准物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计量理论基础和计量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计量人才,确保本市在计量应用方面处于国内一流水平。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本市“1+3+4”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研发在线测量、数字计量等新型技术应用场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一批专用计量测试方法和标准规范,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保障能力持续加强。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持续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推动完善计量地方性法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探索建立智慧计量监管新模式,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强化民生计量保障监管,完善计量监管链条,规范计量服务市场秩序,增强全社会计量意识,计量治理效能更加彰显。 展望到2035年,计量综合实力跻身国内一流行列。全市计量科技创新、计量服务保障、计量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建成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计量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满足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加强计量基础研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四)加强计量应用技术研究。加强计量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市科技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围绕计量科学、仪器科学以及精密测试技术工程前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精密测试应用技术研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测量方法科学性评价、计量作用机理和效能评价等研究。(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顺应计量数字化转型趋势,推动计量校准证书数字化。(市市场监管委负责)推动本市跨行业、跨领域计量数据融合、共享与应用,鼓励本市计量技术机构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建立区域计量云服务平台或行业计量数据中心,构建计量大数据资源池。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有效利用,强化计量数据的溯源性、可信度和安全性,确保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生命健康、石油化工、交通、海洋等领域加强计量数据挖掘和应用,培育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研究,满足复杂、极端、实时工况环境和新领域新场景计量测试需求。(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开展数字化模拟测量、工况环境监测、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远程和在线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微观量、复杂量、动态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等计量测量方法研究和计量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实际需求和重点领域加强科技攻关,推动计量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平台建设,促进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向产业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围绕国家战略和全市产业发展内在需求,加速整合社会计量资源,发挥好科研机构及综合性、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充分释放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拓展计量科技创新主体,推进高水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计量优势资源力量,积极培育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测量实验室。(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加强多学科融合、多领域交流合作,开展具有产学研用特征的计量科技合作,充分利用本市深化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先进计量科技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与质量、标准的融合联动,合力促进计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计量应用,服务经济社会重点领域 (八)支撑先进制造与质量提升。加强制造业计量能力建设,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快培育和规划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聚焦先进制造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难点,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测量装备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和前瞻性计量测试服务,推动制造强市建设。(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围绕工业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质量提升,开展所需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性能评价和应用,不断提升计量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工业计量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本市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服务高端仪器仪表和精密制造发展。立足本市仪器设备制造优势,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设计、核心器件、核心控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支撑本市仪器仪表产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新型传感器、新型仪表、计量测试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高精度计量标准自主研发应用,推进计量仪器设备国产化替代。(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加强色谱仪、质谱仪、高精度传感器、高精度综合性能检测仪器等高端通用仪器设备研制,加快智能制造、环境监测、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专用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制和推广使用。加快光纤传感器、4D光场传感器、小型化白光干涉测量传感器、气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流量传感器、高精度隧道磁电阻效应电流传感器、高端图像传感器、高速光电传感器等的研制和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计量在仪器设备研发、设计、试验、生产和使用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仪器设备质量提升。加强仪器仪表计量测试和质量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仪器仪表产业发展集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产仪器仪表品牌。(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服务天津智能科技发展和数字天津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计量测试能力建设,支撑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促进天津智能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服务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推动计量与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相关计量技术研究,满足新一代人工智能芯片、高端智能传感器、智能终端产品等生产制造过程测量需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智能基础设施计量测试能力建设,面向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交通、智能安防等领域构建计量测试平台,健全人工智能计量体系框架,为智能科技发展提供计量技术基础服务。加强计量与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及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针对工业先进制造,基于协调世界时(UTC)研究面向分布式数字计量系统应用的时空敏感网络技术,实现重要分布式计量过程的时延可测量、可预测,形成互联网形态下数字计量设施网络支撑体系。(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量值为核心,提升数字终端产品、智能终端产品计量溯源能力。(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十一)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完善本市温室气体排放计量核算体系,健全碳排放相关计量标准建设。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在碳核算、碳追踪等领域的应用,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执行碳计量要求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计量体系,深化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本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培育国家能源、环境计量中心,推进能耗、环境监测,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和培育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服务市场。(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服务大众健康和安全。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面向疾病防控、生物医药、诊断试剂、高端医疗器械、康复理疗设备、可穿戴设备及体质测试器材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标准物质研制。(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体育设施和运动健身器材等的计量技术研究和产品质量评价,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海洋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市规划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完善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的计量能力,推进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航空航天、海洋和交通运输计量保障能力。完善无人机与直升机、民用航空及配套和航天技术领域关键、特色参数指标计量保障能力,支撑航空航天领域开展更高水平技术研发、智能制造、测试验证,服务本市航空航天优势产业发展,保障航空航天材料、零部件及装备质量控制水平。(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海洋装备测量测试技术研究,建设深海多维度综合环境评价试验测试平台,提升海洋仪器设备计量标准装置及关键计量技术能力。针对环渤海海域生态系统及生物群落的特性,健全环渤海海域立体观测、海洋微塑料、海洋酸化、生态预警监测、蓝碳调查评估、生物多样性监测等领域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交通运输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面向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领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开展交通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和保证技术研究,研制相关测试设备,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加强本市港口领域计量保障,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或瓶颈,形成港口装备关键过程控制参数计量测试能力,提升港口物流效率和安全节能环保水平。(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汽车零部件、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加强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参数精度可靠评价计量方法、大功率充电接口计量测试技术和充电桩新型计量监管技术开发和应用,强化本市新能源汽车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计量能力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四)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积极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和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新要求,推动构建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法制保障和基础保障,按照市、区分级保障工作原则,科学规划计量标准建设,着力增强交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生态环境等领域量值传递能力,确保体系完整、运行有效。推进量值溯源体系“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治理能力,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市场化、竞争性量值溯源技术服务,通过公开计量技术机构溯源能力和信用风险类别,逐步规范量值溯源市场,推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开放、灵活的量值溯源体系,提升量值溯源效能。(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十五)推进计量标准建设。建立完善本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加快新建和升级换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补全重点量值传递溯源空白,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各区要加强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布局和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特定专业领域建立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服务产业、企业计量。(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统筹建设计量标准行政审批和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探索远程在线测量和最佳控制的溯源方法研究。(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加强标准物质研发应用的市场化培育,鼓励全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校、技术机构、科研院所加大对标准物质研发的投入。加大对生物医药、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标准物质研发的科技政策支持,加强标准物质应用环节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探索建立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和质量追溯平台,完善标准物质质量控制、追溯管理能力。(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计量有效供给能力,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健全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体、授权行业计量站和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计量技术机构体系框架,确保履行法定职责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推进全市计量技术机构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支持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率先做优做强,提升滨海新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更好服务“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强化各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可持续、稳定投入。鼓励行业计量技术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本行业领域的专业计量技术能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优势互补、优质高效、协同服务、开放共享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提供计量服务。(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快计量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型团队建设。(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征集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计量人才岗位需求,支持计量领域重点用人单位参加,引进高端紧缺人才。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职称认定、“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政策衔接。(市人社局负责)加强计量人才梯队建设,支持青年技术骨干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实验活动,加快培养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碳计量、计量数据信息化应用等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及仪器等学科专业建设,加大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紧密结合计量相关行业领域人才需求,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鼓励高校与计量行业领域开展专业人才联合培养。(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符合条件的计量领域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好工程技术系列质量计量标准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市人社局负责)深入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技术人员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逐年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注册计量师的比例。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人员考取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市市场监管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建立全市计量专家库,支持计量专家开展多层次计量交流。(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十九)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意识,通过典型案例、标杆示范宣传,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推动生产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管理人员与器具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对测量过程的控制与测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和管理。加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宣贯推广力度,推动企业提高测量保证能力。(市市场监管委负责)支持企业自我声明计量能力,组织工业企业申报计量标杆示范。(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行动,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和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相关中小企业计量管理能力。(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计量器具,可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市税务局负责) (二十)推动计量交流合作发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京津冀、华北大区计量协同,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计量服务协同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区域计量服务与科技创新合作,深入开展京津冀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和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实现区域内计量资源共享、能力结果互认。围绕国家重点项目和任务需求组织计量技术指导帮扶、计量项目援建,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积极参与计量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计量技术机构参加国际计量比对。(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二十一)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设施和要素资源的协同作用,继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本市先进制造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规范化、精准化、协同化的综合服务。加强各要素共享共用、协同服务、综合运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落实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探索在重点领域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五、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 (二十二)完善计量制度体系。提升计量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计量法修订进程,适时推动天津配套计量法规规章制修订。加强产业计量、计量校准、技术机构等方面相关法规及政策研究,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新业态、新领域计量监管问题的研究,研究完善本市计量制度规定。加快完善符合市情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的计量技术规范工作制度。促进本市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推进,强化本市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过程管理,提高规范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二十三)改革计量监管制度。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完善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测试软件、测量系统等进行综合计量评价。落实国家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推动本市计量技术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级计量比对中心。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量和单位使用。(市市场监管委负责)落实国家对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量值准确性、可靠性计量评价制度,对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开展量值保障能力验证。(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落实市场主体计量管理和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计量风险管控。(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优化改善民生计量服务。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增强区级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实现民生计量领域重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全覆盖。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和眼镜店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鼓励和支持各区计量技术机构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院,对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计量技术服务。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民生计量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优化民生计量服务。(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二十五)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计量信息化和计量证书电子化,依托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以智能电表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为样板,在重点民生领域推广新型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和数据库,加强智慧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为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行业监管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支撑。(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有实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智慧计量实验室,建立检测设备自动化、数字化、基于“互联网+”的智能计量系统。(市市场监管委负责)推广智慧计量理念,支持产业计量云建设,推动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服务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提升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推行并完善“企业自我评价+自我承诺、政府培育推动+后续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建设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公示信息平台,在商业、服务业企业普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基础上,扩大加油站、眼镜店、集贸市场等领域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范围,延伸分类监管效果,提高计量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二十七)强化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区域、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计量业务监管和综合执法的衔接,加快信息共享和案件移转。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培养计量执法队伍。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形成计量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二十八)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授权等形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推行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所属实验室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有效性和测试结果可信度。(市市场监管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充分认识计量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导性作用,将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本区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计量发展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统筹研究解决。(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市场监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委、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政策支持。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支持力度,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大力支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保障法制计量监督开展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市发展改革、科技、网信、人社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信息化以及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网信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分别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预算。(市财政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计量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和银税互动平台,架起计量企业和金融机构间互通互信的“数据桥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便企业享受线上贷款服务。(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计量科普和文化建设。将计量科普纳入全市科普全领域协同行动,组织计量专业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开发计量科普资源,打造计量领域专业科普品牌,促进青少年丰富计量知识,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市科协、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挖掘计量文化历史,推动计量科普基地、计量博物馆等建设,创新计量文化彰显形式。结合“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开展法定计量单位、计量科技知识、计量文化等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对计量的认识,传承“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历史文化,践行“科技要发展、计量须先行”的工作理念、形成“量值定义世界、精准改变未来”的社会共识。弘扬工匠精神,不断增强广大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三十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市、区联动和部门协调,完善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天津市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及专家库,广泛吸纳各专业领域高水平专家人才,充分发挥智库资源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建言献策,做好计量工作支撑和咨询服务。深化计量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交流合作,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本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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