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销售电梯及安装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建筑公司若是单独销售电梯及安装服务,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销售货物13%+安装服务(简易计税3%)”开具发票。 如果建筑公司是总包承建商,电梯销售及安装只是总包大合同的组成子项之一的,可以按照总包的“建筑服务9%”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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