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政府奖励的汽车如何入账?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3
摘要:  问:最近,我公司获得当地政府的税收贡献奖,政府部门奖励我们一辆汽车,对此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
  问:最近,我公司获得当地政府的税收贡献奖,政府部门奖励我们一辆汽车,对此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即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银行存款”。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即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