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筑服务等行业增值税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处): 为了加强营改增后行业增值税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一致,后续管理及时规范,省局组建了8个调研小组,分别对餐饮住宿、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旅游服务、建筑业、房地产开发、金融商品转让、电子商务开展了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经过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协作配合,各调研小组历时5个月,进一步摸清了部分营改增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业务类型、收入构成等情况,梳理了增值税管理主要事项及行业税收管理风险点,形成了分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指引。经省局审定,调研形成的建筑服务、餐饮住宿、文化艺术行业增值税管理指引(见附件)已较为成熟,现下发你们供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管理指引作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书,仅限税务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对外提供。 二、由于调研工作时间有限,并受典型纳税人数量影响,增值税管理指引难免有不完善,不全面之处。各地在参考使用过程中,注意收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反馈省局(货劳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值税管理指引。 三、今年已开展行业调研的教育卫生、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金融商品转让、电子商务的增值税管理指引,待修改完善后再陆续下发各地参考使用。 附件: 1.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管理指引(试行) 2.住宿餐饮业增值税管理指引(试行) 3.文化艺术业增值税管理指引 (试行) 货物和劳务税处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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