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收系统(金三标准版)停机升级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7-24 为提升社保费征收系统运行效能,我省将于2019年7月27日起开展社保费征收系统(金三标准版)停机升级。届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社保费等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升级期间业务办理安排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7月27日至7月28日进行系统停机升级,在此期间,各类缴费场所(包括大厅窗口、银行、线上支付APP、委托代征单位等)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保费征收业务。电子税务局端仍可正常办理企业职工社保费征收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7月29日8:00,全省社保费缴费场所、银行端、线上支付软件等社保费缴纳渠道恢复正常,缴费人可以办理社保缴费事宜。 (三)特别提醒 为保证社保费及时入库,2019年7月26日20:30起暂停所有线上支付渠道(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我的南京等APP)查询缴费业务,请缴费人妥善安排缴费时间。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缴费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9年7月26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相关社保费业务事项。 (二)升级期间,税务机关所有通知均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以及电子税务局、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12366短信、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发布。请广大缴费人切勿轻信各类未经税务机关证实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本地特服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向税务机关反映。 感谢广大缴费人对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缴费人提供服务和便利,对于社保费征收系统停机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年7月2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