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下发《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工作会议纪要》和《推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实现电子缴税管理方案》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4]170号 2004-09-2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中国人民银行各设区市中心支行: 为适应我省国税系统征管信息化建设和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的步伐,促进多元化申报和税款缴库方式的改革,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根据《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共同制定了《推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实现电子缴税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工作会议纪要 2、推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实现电子缴税管理方案 3、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回单 附件一 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工作会议纪要 为加快全省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的步伐,实现税款征缴入库一体化,省、市国家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有关人员分别于2004年6月15日和2004年9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就横向联网工作的实施步骤、管理要求、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等有关问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税库行横向联网的实施步骤 (一)会议要求于2004年10月底前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实现税库联网,年底前在各设区市市区国税局运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系统。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心支行应积极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税库联网系统在各县(市、区)的推行和本级税库行联网运行工作。 (二)会议决定于2004年7月底前先在福州市区运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系统 ,2004年10月将批量扣款缴税纳入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并在福州市区推广使用POS卡办理现金缴税业务。 (三)会议拟定于2004年11月在福州市区推行无纸化实时缴税的试点工作,即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形成扣缴税款信息后,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而是将申报的纳税数据生成为电子缴税信息,通过人行国库部门实时转发到纳税人预先指定的缴税账户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解缴国库并开具“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回单”(具体格式见附件三)给纳税人,作为纳税人缴税记账凭据。纳税人可持“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回单”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国税申报大厅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二、税库行横向联网的管理要求 (一)会议就规范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系统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流程、票证管理、会计核算及工作步骤、目标等统一了认识并形成了《推行税库行一体化横向联网实现电子缴税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二),并明确启用《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二)会议决定由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方案》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及其网点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税库行横向联网工作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要求福州市局抓紧做好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一个确保、一个及时。明确推进税库行一体化的目标是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在技术上确保资金流向的单一性,扣款信息经税库行系统确认为错误信息,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二)应在CTAIS外挂软件中增加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功能。扣款流程应设定如下:国税机关受理申报后生成电子扣款信息,由国库实时转发到各商业银行进行扣款,若因存款不足造成无法扣缴税款的,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软件于每晚进行再次扣款,直至在规定的申报缴库期限内扣款成功。 (三)为顺利开展税款征收无纸化,税务机关要做好宣传工作,召开有关商业银行座谈会,协调征收无纸化有关事宜。同时应制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定的自愿采取电子缴税协议范本、纳税人与各商业银行签定的委托扣款协议范本,并报备国库部门。纳税人可在纳入税库行横向联网的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开设缴税账户,税务机关不得指定银行或指定预储账户,并告知纳税人缴税账号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同时继续做好缴税账号的核对工作。 四、会议要求各级国库部门根据省分库的工作布置。积极主动地做好税库行横向联网的协调工作,确保横向联网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两次会议,特别是9月7日会议税款征收无纸化目标的确定,是我省税库行横向联网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将进一步提升我省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和银行资金清算水平,为我省全面推行网络申报奠定基础,对加快税款资金安全周转、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有重要意义。 参加人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计征处:李晖 陈久铭 王敏奇 林玲 黄身应 杨晓娟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王晓榕 陈家松 虞全 姜杰 张羽 林新炬 周榕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林国镜 林瑜 牛健美 卓丽健 魏智健 潘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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