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其提供的快递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的规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称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 因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快递服务,应该根据具体业务判断适用的应税服务,主要涉及收派服务、交通运输业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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