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部分 1、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答:纳税人的权利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陈述与申辩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2、我国纳税信用评价分为几个等级? 答:我国纳税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3、我国纳税信用评价多长时间开展一次? 答:我国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每年评价一次。由国、地税联合评价,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哪些单位能被评为A级纳税人? 答:实际生产经营期满3年,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上,在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零申报、负申报连续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纳税人。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5、对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在普通发票领用方面税务机关给予何种激励措施? 答:对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6、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培训是否收费? 答:纳税人学堂免费举办。不以任何名义向纳税人收取培训费用,不利用纳税人学堂的名义向纳税人推销任何产品和服务。 7、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的办学原则是什么? 答: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办学原则:免费举办,自愿参加,课程实用,教学相长。 8、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的办学方式是什么? 答: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采用实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办学。 9、合肥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多长时间开展一次教学活动? 答:合肥市地税局实体纳税人学堂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教学活动,网络学堂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10、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税务总局决定,2016年以“改革·合作”为主题,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打造“提速篇”“规范篇”“改革·合作篇”三部曲,让“春风行动”品牌更加响亮,让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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