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交纳印花税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工字502号 1988-9-30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7]4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本法规自1997年9月8日起全文废止。
国营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应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财政部 198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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